1、新生户口迁入
新生入学报到时准备好户口迁移证、两张一寸免冠大头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写上班级、学号)
新生将上述材料交报到现场保卫处综合科户籍材料接收处
保卫处综合科汇总造表
保卫处综合科将汇总材料报新东派出所办理落户
保卫处综合科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存档备用
2、在校生户口迁出
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综合科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户口迁移证明到新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综合科登记销户
3、毕业生户口迁出
保卫处综合科将当年入学户口迁入名单发送各学院核对、补充有关信息
各学院将核对、补充后的名单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保卫处综合科汇总后报新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综合科通知各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
各学院辅导员将户口迁移证发给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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