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
2. 建立健全对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3. 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学校内的部门配合联动,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4. 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工作自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号闭环管理,督促做好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
5. 发挥好校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做好校园巡逻,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
6. 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侦破案件,协助做好对事故、案件的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
7. 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动态掌握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信息,妥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8. 做好学校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9. 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保、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
10. 深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11. 在校园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12. 负责全校集体户的户籍管理工作。
13.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建立校园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
14. 加强“三防”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15.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